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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视听节目领域首份司法实务白皮书发布
时间:2018-12-2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在不久前闭幕的第六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有关版权的话题成为从业者们关心的焦点之一。会上,《视听节目著作权司法保护实务综述及大数据分析白皮书(2013—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这份由网络视听节目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托专门机构联合编制而成的白皮书,是中国视听节目领域首份司法实务白皮书,它有助于让业界对网络视听领域内的版权相关问题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5年间哪类版权案件最多?
  记者看到,《白皮书》共收集了45701件相关案件信息,并围绕案由、当事人、审理程序、侵权行为、权属证据、标的额与判赔金额等7个主要维度,全方位、立体式地分析和展现了2013年—2017年间中国视听节目行业著作权纠纷的司法审判情况。
  从其大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到,2013年—2017年间审结的视听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侵权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占案件总数的99.11%,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前三类分别是著作权侵权纠纷、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在权属证据方面,除当事人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外,在视听节目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案件中,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成为当事人主张作品权属的最主要方式。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知识产权顾问何薇分析认为,相较于通过公证书取证的传统方式,新兴的时间戳和区块链等电子存证、取证方式更加便捷、高效,不但能大大缩短当事人准备诉讼的时间,也能极大地降低当事人举证、质证等的诉讼成本,并且也更加顺应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方向——采用更加便民、高效的互联网审判方式。通过对大量案件分析可知,司法政策正在向权利人倾斜,权利人应大胆维权。
  哪些问题是网络视听行业痛点?
  网络视听行业的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但其迅猛发展也伴随着不断加剧的阵痛。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以及侵权行为泛滥等问题已经成为网络视听行业面临的主要痛点。从《白皮书》数据分析中记者发现,2013年—2017年间,法院审结的视听节目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两审的平均审理时间达6个月以上,而平均判决赔偿金额却仅为1.5万元人民币左右。
  诉讼标的和判赔金额的问题,很多人都在关心。大量案件为什么判赔金额并不多呢?对此,何薇认为,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的索赔额较小。“索赔在10万元以下,判赔就不可能到10万元以上。据统计,索赔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只有21件,超过5000万元的索赔案件只有2件。由于当事人主张的整体索赔金额不高,所以法院判赔金额不高。”何薇表示,相对于视频制作成本以及维权成本而言,1.5万元的赔偿额可谓杯水车薪,这会让一些人不愿意拿出几十万元的成本进行维权。但即便如此,《白皮书》数据显示,判赔金额仍然呈上升趋势,判赔金额最高的前三个法院分别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其实,观察互联网行业不难发现,从其诞生到趋于成熟,大致都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行业起步阶段,所有人都在跑马圈地。第二个阶段,出现发展瓶颈,问题爆发,恶性竞争加剧。第三个阶段,业界在反思之后重新洗牌,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最终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使得行业能够良性发展。而谈及网络视听业目前遇到的问题,就会让人想起几年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上所遇到的类似困境。当时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盗版问题突出,侵权的手段层出不穷,似乎免费听音乐是理所当然的,那时的音乐版权市场可以说同现在短视频等市场相似。直到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暂停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同时启动专项行动打击侵权行为,音乐版权才由此进入正版化时代。
  我们可以看到,长视频市场经历了与网络音乐版权相同的阵痛、相同的困境,不过最终走出了困局。在长视频市场,以《甄嬛传》为例,2011年年初,其独家网络版权卖出了2000万元的价格。为了让观众的观影习惯由免费转向付费,当时,3家龙头企业做了很多努力,他们纷纷购买版权,培养观众的付费观影习惯。观众渐渐形成付费习惯以后,也促使版权的购买者能够更加积极地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相应权利。
  如何解决当下短视频突出问题?
  在网络视听领域,短视频凭借其制作方便、成本较低、动态表达、即时分享、社交性强等特点,呈现出井喷式爆发的状态。而作为新兴事物,短视频的发展也出现了种种问题。《白皮书》中认为,第一,网络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使得短视频的侵权行为扩散更加迅速。第二,短视频的作品属性不清晰,有一些创作手法是否构成侵权尚不明确。第三,因为其创作手段五花八门,侵权行为多种多样,所以为监测、锁定和定性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第四,版权的授权费不断攀升,成本不断提高。第五,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平台间恶性竞争激烈。
  对于短视频发展遇到的困境,何薇分析认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截取权利人作品中的画面或者声音进行重新编辑,之后上传到网上的行为较为普遍。同时,在视频搬运问题上,即在一部长视频中,把最精彩的内容截取成片段,用短视频的方式上传,这部分法律权属尚不清晰。从作品的形式看,有电影电视节目解说、原画配音、游戏直播、吃播、美妆教学等,甚至还包括精彩的体育画面、GIF动图等形式,但这些内容究竟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还是侵权行为,这方面的争论较为激烈。
  从音乐、长视频等网络版权管理经验中可以看到,行业自律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白皮书》分析认为,在行业自律方面,行业龙头企业要相互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从而终止无畏的资源浪费。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相互配合方面,行业协会要扛起这杆大旗,维护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促使市场能够良性发展。
  对于在维权过程中以及市场良好秩序形成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应起到怎样的作用,何薇建议,其一,居中协调的角色很重要,行业协会要协调主管部门与行业企业的关系,帮助业内企业分析理解政策,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其二,行业协会要发挥其管理职能,协助监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并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其三,在典型案件中,行业协会要积极派代表去法院出庭作证,告诉法院什么样的规则是行业通行的规则,并对行业内的一些术语进行解释,从而帮助法官理解行业内部实际的习惯做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